〔有關御本尊議題十〕〔系列之二、但若無心,雖具三十二相,必非為佛。〕〔有關御本尊議題十〕〔系列之二、但若無心,雖具三十二相,必非為佛。〕 主題:「真實的御本尊本體」,不是僅形式的存在大石寺中,那塊木板所刻顯的御本尊。 回覆Joseph: 創價學會直結的日蓮大聖人的佛法,偉大御本尊法體,有如「當體義抄」云:「至理無名,聖人觀理,名付萬物時,有因果俱時,不思議之一法,名為妙法蓮華,此妙法蓮華一法,具足十界三千諸法,無有闕減。」(御書513頁) 依此御文延伸討論,佛智慧的展現有三種:1.實相般若、2.觀照般若、3.文字般若。 1.實相般若:宇宙中生命本體(真理)(南無妙法蓮華經)的智慧,存在於宇宙中有情、非情的生命中。如御文所說的「至理無名」 2.觀照般若:慈悲的實踐者(法華經行者、佛、菩薩),覺知自己與諸有情、非情生命皆本具「南無妙法蓮華經」此一真理法體。如御文所說的「有因果俱時,不思議之一法,名為妙法蓮華,此妙法蓮華一法,具足十界三千諸法,無有闕減。」 3.文字般若:慈悲的實踐者(法華經行者、佛、菩薩),如御文所說:「聖人觀理,名付萬物」欲以「如我等無異」此平等大慧,將〔生命皆本具「南無妙法蓮華經」此一真理法體〕,與所有眾生分享。以法華經所說:「開、示、悟、入」引導眾生,因而有「經文」、「御本尊的圖顯」此有形的表達。 以我們「日蓮佛法」的信仰整體來看,「文字般若」(圖顯的御本尊、御書)是引導眾生,進入(法華經行者、佛、菩薩)所觀照到(看到)的世界(妙法蓮華之當體),進而進入自己本具妙法的世界。(其人所住之處,是常寂光土,) 此事正如「當體義抄」所說:「所詮,妙法蓮華之當體,信法華經之日蓮弟子檀越等,父母所生之肉身是也。…………其人所住之處,是常寂光土,………………當體蓮華之佛者,唯日蓮弟子檀越等中有之也。」  (同512頁) 而「當體蓮華之佛者,唯日蓮弟子檀越等中有之也。」正是在說直結於,日蓮大聖人佛界生命的創價學會員。 此一論述主要是指出「真實的御本尊本體」,不是僅形式的存在大石寺中,那塊木板所刻顯的御本尊。如御書云:「但若無心,雖具三十二相,必非為佛。(P489)」因此御本尊的正確性,尚須如日蓮大聖人御書中所說:「夫生死一大事血脈者,所謂妙法蓮華經是也。其故,釋迦、多寶二佛,於寶塔中,讓予上行菩薩以此妙法蓮華經五字,自過去遠遠劫已來,寸時未離之血脈也。」(御書P1405) 此節御文清楚的教示我們:「法華經『正統性』血脈傳承的方式。」 釋尊〔寸時未離之血脈〕: 表現為法華經二十八品,咐囑上行菩薩為首的地踊菩薩。 天台大師〔寸時未離之血脈〕: 表現為一念三千,修「止觀行」 日蓮大聖人〔寸時未離之血脈〕: 表現為「一閻浮提總與的御本尊--南無妙法蓮華經」,立「唱題行」 創價學會〔寸時未離之血脈〕: 表現為「直結日蓮大聖人」、「直結御書」、「直結南無妙法蓮華經」,實踐「唱題行」、「日蓮佛法的廣宣流布」 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! 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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